八一中文>军事历史>马过江河>67.亡命天涯

虽然齐雁被北燕王朝通缉,的确是受了沈归的牵连;但如果这条消息没错的话,显然却是另有一番深意的。首先,就是在今日凌晨这个时间点上,就透漏出了很多问题。按照常理推断的话,凡是朝廷正式签发海捕公文的话,根本就不可能提前两天的时间,就已经下发到燕京知府——罗源罗大人手里。那么也就是说,这条提前了两天的消息,是水烛先生通过别的途径,获得的第一手资料!

水烛先生手眼通天,耳目遍布华禹大陆。她的消息来源虽然十分复杂,但准确性还算是有保障的。单从她能准确找到刚刚进入燕京城的齐返、并且还指点着齐返前去庆和楼,找来了十年未见的古戒与苏乙青夫妇,并吩咐他们一起护送二女出城这件事上,就已经足够证明这一点了。

而这道海捕公文所通缉的钦犯齐雁,虽然是个无可辩驳的飞贼身份,但他自‘艺满出师’之后,还并没有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子来。也就是说,在海捕公文上给他罗织的罪名,也绝对不会是‘偷窃’那么简单。

按照北燕王朝律法、凡是朝廷正是发下海捕公文的重大案件,都需要履行极其繁琐的一整套程序。首先,但凡出现了重大案件,通常都会由事发地府衙出具初步调查结果,并上报刑部审理;若是案件与多宗人命案有关的话,还必须由刑部联合兵部,联合调查审理。在刑、兵两部,联合把整件案子的原委查了一个水落石出之后,在由两部尚书共同署名二次调查卷宗,上报给自成一脉的刑律司衙门进行复验;在刑律司衙门复验完毕、并且把案件定性、量刑之后,再把三次查验的卷宗共同封存,并一起上奏给天子御批。待天子查验之后、认为此案已确认无疑、并同意发下海捕公文之后,还要连同帝王的御批,汇总三道卷宗,一起交给大理寺进行最后的封存留档。

而且即便是捕获了所有钦犯之后、如果钦犯本身不肯认罪伏法的话,还需要重新从大理寺调出卷宗,来进行最后一次的三头对案。因为按照北燕律法来说,即便是人证物证一应俱全,只要罪犯没有亲口招认的话,仍然还是不能结案的!

这一整套程序虽然极其繁琐,但如果能够公正实行的话,也可以极大程度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;而且一旦出现了冤案的话,也能按照卷宗的详细记录而追本溯源,找出需要为冤假错案负责的所有官员。

所以,签发海捕公文,对于北燕朝廷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小事,也不是靠着几个贪官污吏凑在一起,就能谋划出来的‘小动作’。

以明日就会发下海捕公文来看,这件案子显然已经走完了刑部、兵部、御前、以及大理寺的整套流程。那么也就是说,通缉齐雁、或者说通缉沈归,定然已经得到了天佑帝周元庆的御批。

如此看来,那么这整事情,就变得非常有意思了。因为单从这道海捕公文来看,天佑帝竟然是在不知被何人所‘胁迫’的情况之下,不得已而签发的一道公文!

沈归之所以会如此设想,也是因为此时此刻,在他手里有一道不容辩驳的铁证!就是那把天佑帝钦赐的御扇。单凭这把扇子,虽然无法调动各地边防、驻守军队;但负责抓贼缉盗的主力军——马、步两班捕快、包括各地州府衙门的差丁小吏、却一应皆归于沈归调遣!

简单来说,如果天佑帝也想借着通缉齐雁来抓捕沈归的话,那么就一定会下令废除这把御扇的‘全部功效’;否则的话,这两位身怀‘御赐至宝’的通缉钦犯,就算是大摇大摆地走入各地府衙,也根本没有差人敢上前捉拿他们!

所以单凭这个自相矛盾的海捕公文来看,至少沈归已经清楚的知道:天佑帝周元庆,仍然站在自己这边。不过,他对于自己的‘信任感’,也不是完全没有先提条件的。

如果站在天佑帝的角度来看,被迫发出这道通缉令,也并非全是坏事。朝堂之上的尔虞我诈、明争暗斗还暂且不谈;单凭那几桩人口失踪案,也绝对没有看上去那么单纯。

就连水烛先生这个妇道人家,都已经知道此事与‘华神教’脱不开干系了;那么周元庆身为一国之君,又怎么可能被蒙在鼓里呢?

可以想象得到,当年周元庆勒紧了裤腰带,开仓放粮赈济灾民,但最终的‘胜利果实’,却被华神教暗中窃取的时候,这位天佑皇帝心中便已经动了杀念!可这么多年过去了,华神教不但没有覆灭,反而还在田野与乡间落地生根;而且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休养生息之后,本是无根之草、无水之源的华神教,竟然已有尾大不掉之势!

而且多年以来,根据天佑帝‘欲除之而不得’的经历来看,这个‘华神教’竟然在不知不觉之间,已经把触手伸入了朝堂之上!而且这股势力之大、竟然还能令他这个一国之君都处处掣肘,事事受制于人。

所以天佑帝才会把这几桩人口失踪案件,交给沈归这个‘外人’调查处理。实际上,失踪几十个人这种‘小事’,还远远轮不到皇帝亲自费心;实际上,周元庆也是冲着隐藏在案件背后的‘华神教’而去的。

无论是天佑帝还是四皇子,他们身居北燕庙堂之高、平日里的一举一动都被放在明处暴晒,实在是太过惹眼;而沈归虽然也有一个外邦使臣、幽北王爵的头衔;但毕竟他的‘根’,毕竟没有扎在北燕王朝,也就没有那么容易被人监视;再加上他还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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