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一中文>都市现代>逆转重生1990>618【大年初一】

大年初一,宋家宅内---

噼里啪啦,一阵鞭炮声响起。

宋志超蜷缩在被窝内,迷迷蒙蒙睁开眼睛,正才发现自己不是在香港,也不是在潘禺,而是在一个很“陌生”的地方---准确地说,在老家自己的房间。

这是一间很干净的小屋子,白色的墙壁上,张贴着几张褪乐色的明星海报,其中有刘德铧和郭富城。

一个放在床头的桌子,桌子上摆放着椭圆形的绿色小梳妆镜,然后是一台上发条的公鸡牌小闹钟。

除了这些,就是一盒与周围格格不入如的万宝路牌子的高级香烟。

宋志超试着动一下,伸开腿,昨晚他可是蜷缩了一夜,因为抬不适应这里寒冷的天气,不像在香港或者潘禺,气候宜人不说,还有空调之类的。

谁知道,这腿一伸开,就感受到一阵温暖。

宋志超诧异了一下,试着用脚碰了碰那温暖的来源,却是一团包裹着东西。

宋志超好奇,就窝在被子里,弯了腰,伸长手臂,努力把那团热乎乎的东西给摸了出来,仔细一看,却是用一层棉布包裹着的输液瓶---输液瓶内装灌着热水,充当了简易的暖水宝。

不用说,这一定是老妈王金凤怕儿子半夜冻着,起来弄的,并偷偷塞进来,怪不得被窝里头暖呵呵的。

宋志超心中不由得一阵感动。

这时候,外面鞭炮声越来越多,越来越密集,密密麻麻的,耳朵震的慌。

相比未来各大城市禁止点燃烟花炮竹,这个年代的“过年”才真有那么一股子年味儿---鞭炮窜鼻子的huǒ yào气息,隔着窗户飘了进来,让宋志超忍不住揉了揉鼻子。

熟悉的味道,真好。

宋志超想把脑袋埋进被窝里,再眯一会儿,可这么一醒,就再也睡不着。

一直以来,宋志超都是一个工作狂人,喜欢熬夜,喜欢不停地工作,现在窝在被窝里,还真就不是他的风格。

无奈,外面实在太冷了。

宋志超讨厌这样的天气,与其起床冻得发抖,还不如躲在被窝里暖和。

可就在这时,房门被咚咚敲响---

“阿超,你醒了没有?今天要去给叔公他们拜年,你准备一下。”是老妈的生意。

宋志超这才记起,现在是在南都,是在南都的小村庄内---这里的传统习俗是大年初一,一大家子人要聚在一起祭祖,顺便给族内的长辈拜年。

很不巧的是,宋志超还真就有一个活了八十九岁的长辈---三叔公。

宋氏在这个庄子不算是大家族,却也枝叶茂盛,宋家人口算起来差不多也有三四十人口,作为“后辈”的宋海明,当然要一大早给长辈拜年了。

原本今年宋海明是准备一个人去的,不过恰好宋志超昨晚赶回来。于是宋海明和王金凤两口子一寻思,一合计,不如让儿子也跟着宋海明去拜年,毕竟宋志超岁数也大了,很快就要结婚,这又去了南方三四年,很多亲戚都快不认识自家这个崽了,让宋志超去露露脸,也是好的。

当然,最主要的是宋海明觉得自己儿子有了出息---一下子能赚那么多钱,比村里的万元户还要厉害,不带去露脸,简直对不起自己。

宋志超无奈,知道这些事情想躲也躲不过,就从床上爬起来,穿衣服---穿厚点,把昨晚老妈给自己做的那个老棉袄穿起来,这玩意虽然不好看,没鸭绒袄轻薄,但是够保暖。

现在可以说宋志超对自己的形象没啥要求,主要是体温能保持在一定高度。

穿了衣服,连鞋子也换了,原先的高级真皮黑皮鞋,换成了普及版的布底老棉鞋,这也是王金凤一针一线缝的,每个针眼都是她的心血---穿上,呃,很暖和。

……

宋志超穿好衣服,出了屋,就听见挨着的房间传来港台歌星郭富城的“对你爱爱不完”。

隔壁是宋志超妹妹宋雨晴的闺房,这丫头很明显在屋子里头听歌,还跟着哼唱。

宋志超忍不住好奇,就敲敲门,问道:“我可以进去吗?”

“进来吧,门没锁!”宋雨晴说。

宋志超推门进去,却见小妹宋雨晴正在一边哼着歌,一边对着镜子打扮。

她穿着一件红色的鸭绒袄,头上扎着漂亮的蝴蝶发卡,头发梳成“郑裕玲”在海报上的那种造型---这个年代的女孩子基本上都喜欢港台明星,再看她的梳妆台上,摆满了各种磁带,扫一眼,“小虎队”,“四大天王”,还有今年最红的宝岛歌手林志颖的盒带专辑。

“你很喜欢他们吗?”宋志超指了指那些盒带。

“你是说这些歌,还是这些歌星?”宋雨晴给自己眼眶上涂着眼影。

“歌星。”宋志超说,“你这岁数,不太适合这种眼影,不涂最好。”

宋雨晴耸耸肩:“可我觉得涂了好看。”

也是,像她这样的小姑娘哪懂得审美,只觉得别人都涂浓重眼影,自己跟着涂也就是时髦,根本不明白什么叫“清纯”的美。

宋志超:“你想不想去香港上学?”

“什么?”宋雨晴没听清楚,她今年初三,学习成绩还不错。

“我说,你想不想去香港?”

这次听清楚了。

宋雨晴一激动,差点把眉笔把眉毛画花,“你说香港?”瞪大了眼睛。

“是啊,我在那边做生意,你想去的话,我可以帮你。”宋志超淡淡地说。

宋雨晴愣了半天,突然白了宋志,你就别吹牛了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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