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一中文>都市现代>歌圣>第73章 吃炸鸡

听说张北山要教她唱歌,董小宇瞬间就打了鸡血,忙不迭的跑回房间把她心爱的吉他给张北山抱出来了。

这把吉他是董小宇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。

是她咬牙花了九百块钱买的一把在她看来很好的入门琴。

但在张北山看来,这把琴和三百块钱的“烧火棍”没有太大差别,只是一把九百块钱的烧火棍罢了。

其音色的淳厚度、通透度和层次感等各方各面都不行。

不过在家里凑合玩玩还是可以的。

抱上这把熟悉的琴,张北山驾轻就熟的弹了一小段。

董小宇却紧张的讲:“咱们这么弹琴,真的不会吵到小星吗?”

“要不你进去试试,把门关上,我在外面弹琴唱一小段,你听听里面的声大不大,我感觉是没问题。”

“我还是去试试吧。”

董小宇起身速步去了胖小星睡觉的主卧。

将轻轻的门关紧了,移步来到胖小星床边。

把手伸进蚊帐,轻轻的抚了抚胖小星胖乎乎的脸蛋,心中油然生起一阵温暖。

和胖小星相处了这么久,董小宇越来越觉得这小胖子就是她自己的孩子。

特别是胖小星每天都不停的叫她妈妈,董小宇是越听越顺耳了,更是顺心。

要让她和胖小星分开,她还真舍不得呢。

这时候,门外传来了非常轻悄的琴声,就好像隔了好几堵墙似的,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旋律是什么样的。

董小宇把手抽出来,给胖小星的婴儿床蚊帐挂好,坐到了旁边足够三四个人同睡的巨型泰式国王床上,继续试听外面的音量。

必须把耳朵使劲竖起来,她才能朦朦胧胧的听清张北山唱的是什么——

“最近你变得很冷漠,让我有些不知所措,其实我没期待太多,你能像从前般爱我……”

“哎,唱的不是《小宇》啊?”

董小宇之前一直以为张北山要教她唱《小宇》呢。

却没想到,入耳的却是一首陌生的歌。

看这开篇似乎是首情歌。

脑子里开了个小差,董小宇就没听清张北山接下来唱的是什么。

一直到副歌阶段张北山把音量提上来了,董小宇才听清歌词——

“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,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,虽然或许你在声东击西,但疲倦已让我懒得怀疑……”

“这歌听起来很俏皮啊!”

这首个性十足的新作激起了董小宇兴趣。

在主卧里坐不住了,她轻轻起身,出了房间,关紧门,一脸笑意的走回了张北山身边。

“大叔,你这歌叫什么啊?听起来好像很逗啊,唱的是在人民广场吃炸鸡?”

“对,这歌的名字就叫《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》,起的有点草率了,呵呵。”

张北山说着又问董小宇:“屋里听着声大吗?应该不大吧?”

“不大,超级小!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太厉害了,你在外面弹琴唱歌,在屋里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楚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

把吉他放到了一边,张北词给董小宇写了出来,并告诉她:“这歌很简单,不难学唱。难的是要唱出个性来,你的嗓子稍微有点白,要在唱法上改进一下才能出效果。”

董小宇看着歌词感兴趣的问说:“这歌你怎么写出来的啊,感觉好接地气啊。”

“当然接地气了,这是我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。”

“真人真事?”

“对,之前有一次我去上都,在人民广场闲逛,碰上一女孩在路边百无聊赖的吃炸鸡桶,这歌我就是受到那女孩的启发写出来的。”

张北山又开始编故事了:“当时人民广场上人来人往,那女孩就那么自顾自的吃炸鸡,根本不在乎别人是不是看她,可有个性了。”

“那女孩肯定是个美女吧,嘻嘻,要不你不会一直盯着人家看的。”

“那还真不是什么美女,就是个带着猎鹿帽的打扮的很有个性的女孩。我起初也没太注意她,在人民广场逛一圈回来了,我发现那女孩在还原地吃炸鸡呢,这才起了点好奇,就坐在路旁一边休息一边看她吃炸鸡。”

“你还真是够闲的。”

“呵呵,当时就是很闲嘛。看着看着,我就发现那女孩给他男朋友打电话,问他男朋友怎么还不来?还要多久来?问完了,她就继续吃炸鸡,两大桶炸鸡都吃光了,她男朋友也没出现。”

“她被爽约了?有点心酸啊。”

“应该是被爽约了。但那女孩看着倒是蛮不在乎的,一点都不心酸,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吃炸鸡,吃的很爽,似乎对她男朋友已经没有太多的期待了,甚至对爱情都看开了。我当时有感而发,就写了这么一首算是治愈系的作品吧。”

明眸中闪烁出了崇拜的光芒,董小宇赞张北山:“这么点小事就能让你写成一首歌,你好厉害!”

“这都是老天爷赏的,天赋太异禀了,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歌来,我也很无奈啊。”张北山摊开双手,开心的吹起了水:“别的音乐人应该也能这么轻松的写出歌来吧。”

“绝对不能!我认识一些玩音乐的朋友,他们写首歌可费劲了,有时候磨好几个月也磨不出来一首成型的作品。你却能随随便便就写出一首个性的歌,大叔,你真的是个音乐天才啊!”

张北山认真的点点头:“嗯,我也越来越坚信这点了。”

“这歌……其实……你在臭屁方面也挺天赋异禀的,嘻嘻。”董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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